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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
2009-05-14 09:38  

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

(试行)

根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》,为科学规范地做好实验室档案管理,参照教育部《关于报送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统计报表和数据》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实验室档案管理的对象

凡经学院正式批准建制的实验室均须分类建立实验室档案。

二、实验室档案立卷归档的内容

1、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工作法规、制度文件卷:

(1)上级教育部门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法规文件;

(2)学校有关实验室发展建设与改革等文件;

(3)实验室建制审批(含实验室建立、合并、调整、撤消等)文件;

(4)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;

(5)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;

(6)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及实验室内工作人员考核材料等。

2、以学院名义向上级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出的实验室工作的各种报告、报表或数据卷:

 (1)、实验室基本情况类

  ①学院各实验室任务及人员情况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;

  ②学院实验项目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;

  ③学院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;

  ④学院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。

 (2)、设备管理类

  ①学院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(单价为800元及其以上之设备);

  ②学院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情况传送数据与报表;

  ③学院各实验室教学、科研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。

3、实验室管理卷:

(1)实验室环境条件的增扩与实验室改革方案文件;实验室工作的评估;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其变更情况;实验室管理方面的重要实施细则;实验室主任工作守则与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;

(2)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(同资产设备处编号一致);

(3)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。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管理,应包括每台仪器设备申购时的可行性论证报告、订货合同、装箱单、使用说明书、技术资料、验收报告及使用记录、降等(降级)报告和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等资料。

4、实验教学管理卷:

(1) 实验教学大纲、教材、讲义、实验指导书;

(2) 每学年度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;

(3) 实验题目(项目)的更新、改造与淘汰等资料;

(4) 实验教学课、题目(项目)卡片(统一建立实验项目库)。

三、档案的查阅与管理办法

1、资产设备处负责职能范围内有关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。

2、各实验室每学年度或每年度应按要求按时上报有关归档资料。

3、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有关档案资料者,均按学院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。

4、档案资料原则上应保留原件,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使用复印件。

四、附则

   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资产设备处负责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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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资产设备处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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